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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血缘的可以写在房产证上吗((没有血缘怎么继承房产证))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5 03:04:22 浏览量:24

1. 没有血缘怎么继承房产证 2. 没有血缘的房产证房屋是否合法 3. 房屋继承要满足什么条件 4. 法律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是: 5. 遗产继承的顺序是什么 没有血缘怎么继承房产证 ...

没有血缘怎么继承房产证

一、没有血缘的房产证房屋是否合法

房屋继承是需要看该房屋是经过合法的产权登记还是没有办理过户登记。

如果未经办理过户登记的房屋是无法获得房产证的。

二、房屋继承要满足什么条件

  1. 被继承人在生前立有遗嘱;

  2. 遗嘱继承人没有丧失、放弃继承权,也未先于遗嘱人死亡;

  3. 没有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4. 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由谁继承?

法律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是: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互助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

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遗产继承的顺序是什么

  1. 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

  2. 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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