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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遗嘱怎么继承房产((没有遗嘱怎么继承房产?))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5 04:10:11 浏览量:21

1.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2. 房改房遗产怎么分割 没有遗嘱怎么继承房产? 只有经过法定程序确定继承人,然后才能办理房产继承。 按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

没有遗嘱怎么继承房产?

只有经过法定程序确定继承人,然后才能办理房产继承。

按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不利于受遗赠人的遗产处理的,可以不列入继承人的遗产范围。

二、房改房遗产怎么分割

房改房是指按国家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

在房改政策性房屋、经济适用房和集资房中未列入城镇职工集资建房单位集资建房用地范围,但已依法享受契税优惠政策、并经当地房改机关同意的,可按原购房价格出售,购买价格按交易习惯确定。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由所在单位负责。

城镇职工集资建房,由同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第三十一条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单位负责审核所需材料,材料齐全的,报经同级财政、房改办审核,由同级人民政府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职责分工,组织制定、审核,统一发放。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20年7月1日起施行。

  1.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审核和核发工作。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国家经济适用住房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办法施行之日前签订的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和按照国务院规定进行合同备案的,按照本办法施行之日起施行之日起施行之日起。

本办法施行之日后订立的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和按照国务院规定进行合同备案的,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合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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