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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同居财产怎么分(两人同居后财产怎么分割 )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4 10:25:06 浏览量:26

1. 两人同居后财产怎么分割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3.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4. 相关阅读:离婚孩子探视时间怎么确认 两人同居后财产怎么分割 《婚姻法》规定,同居后的财产分割只在一人名下,如果是双方同居但...

两人同居后财产怎么分割

《婚姻法》规定,同居后的财产分割只在一人名下,如果是双方同居但是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属于同居关系,同居期间一方的财产应该是由双方协商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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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的探视时间,一般都是由当事人双方协议决定。

如果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但是行使探视权的方式和时间,都应当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成长。

如果探视权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法院应中止探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探望权与监护权、抚养权的关系我国没有亲权的法律制度,民法典中对监护权有规定,未成年子女的父母是监护人,离婚后不享有抚养权方不享有直接的监护权,因此探望权不是监护权。

探望权与抚养权是离婚诉讼的两个内容,离婚后一方取得抚养权,另一方就取得探望权,因此两个权利是相对独立存在的。

抚养子女方不得以对方不付抚养费而拒绝探望,不抚养子女方也不得以放弃探望为由而不付抚养费。

同时两个权利又是相互制约的,直接抚养子女方在享有子女抚养权的同时应履行协助义务使对方实现其探望权,如不履行义务则不直接抚养子女方可以此为由要求变更抚养权;不直接抚养子女方在享有探望权的同时负有尊重对方抚养权的义务,如横加干涉直接抚养子女方可以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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