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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后离婚财产分割(离婚同居后财产如何分割 )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5 03:35:34 浏览量:18

1. 离婚同居后财产如何分割 2.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3.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4.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5. 相关阅读:离婚后房子怎么分配 离婚同居后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同居后财产...

离婚同居后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同居后财产分割首先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法院判决分割财产的原则是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投资收入、生产经营收入以及知识产权的收益。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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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子的分配方式如下:一、夫妻双方就财产进行协议分割;二、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三、法院会根据房产证上的名字进行判决。

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证上只有付首付一方的名字,则该房产为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房产归产权登记方所有,但实际上一方婚前付首付的,房产证上有名字的一方如果是婚前支付的首付或者是婚后共同还贷的,不管房产证上写的是几个人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以上就是律师在线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结婚前买房离婚后怎么分配的相关知识,夫妻双方婚后购买房产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如果双方没有特殊约定的话,不论房产证上写的是一个人的名字,还是两个人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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