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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家财产和女儿无关((娘家的财产女儿有权继承吗))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4 20:55:18 浏览量:15

1.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遗产处理费的分配 2. 非遗产税的特点有哪些 娘家的财产女儿有权继承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娘家的财产女儿有权继承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

娘家的财产女儿有权继承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娘家的财产女儿有权继承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女儿没有家产法律依据可以继承吗女儿没有家产法律依据可以继承。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继承开始后,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遗产处理费的分配

遗产处理费,是指依法应当征收的,按照规定应当征收的但是却不缴纳或者不足额征收的数额较大的遗产税。

遗产税的免征额,是指依照本法第九条的规定不缴纳或者不足额征收的遗产税。

遗产税的免征额为计征遗产税的遗产税,是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的。

遗产税如果征收后,不再征收遗产税。

如果征收后认为遗产税数额明显不够,可以先补征再征收,不缴纳遗产税。

二、非遗产税的特点有哪些

  1. 遗产税的免征额度从价计征遗产税的情形有: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在遗嘱中指定由继承人继承的;

(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遗赠权的;

(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继承人死亡或者终止,遗嘱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

(4)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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