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继承农村的房子,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农村的房子能过户给子女吗农村的房子是农民的私有财产,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
怎样继承农村的房子,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农村的房子能过户给子女吗农村的房子是农民的私有财产,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于非农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建设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办理。
具体说来,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村集体组织,而农民个人只有使用权,不得处分宅基地和建房。
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对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使用权人进行补偿,并给予必要的就业培训。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总和,应当交给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
第二十二条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登记管理工作的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注销登记和撤销登记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记载的事项,应当与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的记载相一致。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虽然因为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也会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能够发放时间不同。
但实际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可以作为当时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当中的一种形式,需要有村委会或是村委会出具的相关的证明,若是当地政府不给出的话,那么就会导致土地承包合同当中的某些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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