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是立遗嘱 2. 财产继承时,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3. 法定继承的顺序 4.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怎么做改革开放的继承者,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什么是立遗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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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遗嘱共有以下几个特征:
只有在遗嘱人死亡之后才能发生法律后果,故只有在遗嘱人生前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处理其他事务时才产生法律后果。
遗嘱处分的物虽然是个人所有,但是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遗嘱处分的财产,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
其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
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
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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