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好孩子抚养权才能离婚吗 孩子抚养权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法院会根据双方实际条件进行孩子的抚养权的判决。 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 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 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 ...
孩子抚养权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法院会根据双方实际条件进行孩子的抚养权的判决。
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
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
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
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再婚,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养子女与亲生父母的关系,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关系属于拟制血亲关系,是一种拟制血亲关系,是可以依法解除收养关系的。
养子女和亲生父母的关系是无效的,养子女和亲生父母的关系是一种收养关系,不能解除收养关系。
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消除。
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因养子女成年养父母与养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可以恢复,但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因养子女成年养父母与养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可以恢复,但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可以依法恢复,但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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