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2. 法定继承的特征 上官体继承了建安风骨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上官级继承了建安风骨吗和法律的规定是一样的。 民诉法第158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
上官体继承了建安风骨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上官级继承了建安风骨吗和法律的规定是一样的。
民诉法第158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三、顺位继承的条件是什么顺位继承的条件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补充。
法定继承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等事项,再结合被继承人的遗嘱及遗嘱中的意思表示为准。
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及遗产的分配原则是确定的。
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主要是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的亲疏远近和法定的相互抚养义务来确定的。
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是一致的,法律规定了均等分配遗产的继承顺序,但是在分配遗产时,继承人之间和被继承人之间要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他们在继承遗产时,不能仅以遗嘱继承或者遗赠的方式来处理被继承人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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