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社保的继承人可以选择吗 2.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3. 遗嘱继承的特征有哪些? 4. 遗嘱继承的特点有哪些? 社保的继承人可以选择吗 可以。 社保的继承人可以选择有资格继承遗产。 ...
可以。
社保的继承人可以选择有资格继承遗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继承或者遗赠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其遗产,是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其应由继承人继承的遗产。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
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和立遗嘱处分了财产;
(2)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和立遗嘱处分了财产;
(3)遗嘱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生前已经处分了财产。
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和立遗嘱处分了财产;
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和立遗嘱处分了财产;
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和立遗嘱处分了财产;
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抚养协议;
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遗赠抚养能力;
不受遗赠的受遗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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