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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财产分割协议有效吗(一方非法同居财产如何分割 )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3 01:02:44 浏览量:30

1. 第十条 2. 第十二条 3. 第十四条 4. 第十六条 5. 如何认定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非法同居财产如何分割一方非法同居,分割财产时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双方可以就财产分割进行协商处理,双方协商...

一方非法同居财产如何分割一方非法同居,分割财产时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双方可以就财产分割进行协商处理,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财产分割协议书;另一种是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

第一种是一方非法同居,另一方搜集证据后,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十二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第十四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第十六条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二、如何认定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1. 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2. 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3. 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4. 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5. 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6. 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7. 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8. 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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