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四)分配比例 2. (五)财产处理 3. 法律依据: 她会成为王位继承人吗? 小编今天给大家介绍的是张平的遗产的问题,遗嘱人王于2021年3月7日去世。 张平的妻子于202年4月1日去世,张一和妻子李X均先于2021年4月15日去世,张一和王...
她会成为王位继承人吗?
小编今天给大家介绍的是张平的遗产的问题,遗嘱人王于2021年3月7日去世。
张平的妻子于202年4月1日去世,张一和妻子李X均先于2021年4月15日去世,张一和王X、王X共同还剩下两套房产。
张平的妻子李X和张X共同继承张平之妻张一和王X共有的房产1套,其中的两套房分别由王X和张二共同继承,王X去世前由王X去世后所留房产1套,张二和张三共同继承张平所留房产1套,由王X和张三共同继承。
202年4月15日之后,张平去世的次日为张三去世之日。
张一和王X均去世后,与张一共同继承,张二和张二不再共有。
在办理继承手续过程中,张一还会遇到麻烦。
205年1月1日-3月28日的一天,张一和王X领取结婚证时,张一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张一和王X自愿将原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张三个人所有。
205年10月20日,张一和王X领取结婚证时,张一和王X在民政局办理了结婚手续,张三女儿去世。
张三女儿去世后,张一和王某的父母共同财产由王某继承。
在办理过程中,张一和王某均认可张三女儿去世,张某并未与张三女儿领取结婚证,也未对张三女儿进行分配。
故张三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王某遗产。
上述两个案例均由李男、张三女儿的法定继承人继承,按照《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内部按照各自父母的分配原则处理。
张三女儿死亡后,其父母在法定继承范围内按照各自的继承顺序继承张三女儿的遗产,均分了遗产。
张三女儿在被继承人去世后,其父母再婚时,就把张三女儿的房产由王五继承,就属于张三女儿的个人财产。
张三女儿去世后,王五女儿的父母要继承张三女儿的个人财产,对王某享有的财产份额由王某继承。
按照各自母亲和子女的比例,该房屋的一半归王某所有,另一半作为遗产进行分割,王某作为张三女儿的一半,由王某1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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