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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共同还房贷财产分割(房子还贷期间财产怎么分割 )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3 12:58:05 浏览量:30

1. 房子还贷期间财产怎么分割 2. 律师说法 3. 相关阅读:婚前贷款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分 房子还贷期间财产怎么分割 律师说法 房子还贷期间是不可以继续还贷的,房子的增值部分,应当归抵押人所有。 所以抵押人可以提前偿还完贷款,偿还完贷款后...

房子还贷期间财产怎么分割

律师说法

房子还贷期间是不可以继续还贷的,房子的增值部分,应当归抵押人所有。

所以抵押人可以提前偿还完贷款,偿还完贷款后,可以进行分割。

但如果是房屋出租的,除了可以在房屋出租后还贷的,那么取得房产证后,房屋所有人可以随时过户。

但是有一点要注意,双方必须是可以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不可以逾期未办理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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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如果一方婚前已经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且使用其个人财产支付了首付款,那么该房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对于双方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部分,由产权方对另一方进行相应的补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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