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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的孩子的处理((无效婚姻的小孩与父母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4 06:46:55 浏览量:36

1. 相关法律 2. 重婚怎么认定 无效婚姻的小孩与父母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关于无效婚姻的小孩与父母之间的关系,法律也有明文规定,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子女之间的关系,所以只是父母不得以任何理由的存在,结婚的时候,如果没有经过夫妻双方的同意的,男方是不可以提出离婚的,下面的这种情况是属于犯法行为。 ...

无效婚姻的小孩与父母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关于无效婚姻的小孩与父母之间的关系,法律也有明文规定,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子女之间的关系,所以只是父母不得以任何理由的存在,结婚的时候,如果没有经过夫妻双方的同意的,男方是不可以提出离婚的,下面的这种情况是属于犯法行为。

二、相关法律

  1.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胁迫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条【隐瞒离婚的可撤销婚姻】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六条【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因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无效,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财产处理。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对于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重婚怎么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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