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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继承房产收税吗((子女继承房产怎么收税的))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4 11:32:08 浏览量:22

1.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2. 民法典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3.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子女继承房产怎么收税的,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子女继承房产不需要征收契税,但是继承的房产不能享受优惠税费。 根据《...

子女继承房产怎么收税的,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子女继承房产不需要征收契税,但是继承的房产不能享受优惠税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房屋赠与过户也是有契税减免优惠的,即由受赠方交纳契税。

赠与过户与买卖和交换一样,需要缴纳契税。

如果不是唯一的房子,是不征收契税的。

但是如果是直系亲属之间的房产,则可以免征契税。

以权税类为依据的房屋买卖,即是指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确定权利人的买卖行为。

这里的“特定”的标志就在于买卖房屋行为,如房屋的土地是出租的,则需要缴纳契税。

  1. 对于通过产权登记在己方名下的房屋买卖的,一般按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财产处理。

  2. 双方父母均为产权人,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的,可以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比例按份共有,按份共有。

  3. 双方父母共同出资的,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比例分担,即按份共有,双方各占比多少,各自的比例分担。

  4. 双方父母出资的,原则上应先由双方父母共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按出资比例由各方均分。

  5. 双方父母出资的,双方父母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6. 双方对婚前一方的房屋、夫妻双方的出资和婚后房屋的增值部分以及婚前个人财产的部分,在不影响房屋和财产的使用的前提下,仍应归一方个人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民法典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上应当照顾无过错方。

但是因照顾无过错方而导致离婚的,在分割财产时,应当照顾无过错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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