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遗产分配原则 2. 分割财产的程序 3. 财产分割协议的时效是怎样的 子女继承耕地怎么办,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子女继承耕地的,应当尊重生父母和配偶的生活,维护和发展生产,创造良好的土地和条件。 为了使被继承人的生活水平不因遗产的...
子女继承耕地怎么办,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子女继承耕地的,应当尊重生父母和配偶的生活,维护和发展生产,创造良好的土地和条件。
为了使被继承人的生活水平不因遗产的灭失而降低,以及赡养被继承人的义务,使得被继承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影响,其价值和需要用到的财产也随之灭失。
那么,子女继承父母的耕地怎么办?小编为您介绍。
一、子女继承父母的耕地怎么办?
子女是公民的,该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从出生时起就自然发生了。
但是,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胎儿的应当保留份额,继承人不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
《民法典》第127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遗产分配的原则】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三)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
(四)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五)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
(六)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夫妻财产分割协议的时效应当是以离婚后一年内为限,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审理过的财产分割协议无效。
协议离婚后,双方因履行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的,应当作为共同财产处理,并应当在诉讼时效期限内以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协议书为依据。
诉讼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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