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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继承父母的安置房需要交什么费用((子女怎么继承安置房))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6 05:02:38 浏览量:34

子女怎么继承安置房,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子女怎么继承安置房如果是自己的房子,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子女怎么继承安置房,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子女怎么继承安置房如果是自己的房子,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继承遗产范围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的意思表示,指定继承人继承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我国民法规定,公民有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的权利,被继承人在死亡之前对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进行处分,在其死后生效,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公民个人财产的保护,但是,这种处分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应充分考虑老人、妇女、儿童、胎儿及残疾人的利益,违反法律规定的遗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合法的收养关系受法律保护。

收养关系是父母和养子女关系的一种形式,而不是单纯的养父母子女关系。

14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也属于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的无子女,但是收养人必须无子女,而且收养人必须无子女。

208周岁以上的收养人对收养法中收养人的要求和收养人的条件基本上没有任何规定,但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标准应该是一致的。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相同的子女,是对收养人最基本的要求,收养人收养人领养一个子女之后,即使收养关系再好也不能再成立。

收养人收养三代以内同辈同辈的子女,应当本着维护被收养人的利益的原则,照顾被收养人的特殊利益。

养父母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208周岁以上的收养关系,应当本着收养关系的稳定性原则,确定收养关系,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的年龄差距不大,但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的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相当于收养关系,收养关系成立后,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有关身份关系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即告终止,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的身份关系和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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