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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的婚内财产如何分割呢(离婚后的婚内财产如何分割 )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6 01:49:37 浏览量:29

1. 离婚后的婚内财产如何分割 2. 离婚后的夫妻财产如何分割 3. 哪些属于婚后夫妻 4.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离婚后的婚内财产如何分割 一、离婚后的夫妻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离婚只能对共同...

离婚后的婚内财产如何分割

一、离婚后的夫妻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离婚只能对共同财产做出分割。

根据最新民法典的规定,在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哪些属于婚后夫妻

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时分割的财产。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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