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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社保怎么分割(离婚了社保财产怎么分割 )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5 17:06:18 浏览量:31

1. 离婚了社保财产怎么分割 2. 相关法规 3.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离婚了社保财产怎么分割 夫妻双方离婚社保,分割方式: 夫妻一方为员工的,一般情况下是按照一方的员工身份处理...

离婚了社保财产怎么分割

  1. 夫妻双方离婚社保,分割方式:

  2. 夫妻一方为员工的,一般情况下是按照一方的员工身份处理,由其中一人全部承担;

  3. 一方承担的原则,如无特殊情况,一般由夫妻双方均等承担;

  4. 一方在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一般是个人财产;

  5. 一方的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

  6. 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一方因个人使用或需役造成另一方生活困难的,负连带责任。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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