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夫妻财产 > 离婚财产分割 > 离婚后老人的家产可以分割吗?(老人再婚后又离婚的财产如何分割_)

离婚后老人的家产可以分割吗?(老人再婚后又离婚的财产如何分割_)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6 07:36:10 浏览量:30

老人再婚后又离婚的财产如何分割如果双方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则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但是,在进行财产分割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 1、男女平等原则。 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

老人再婚后又离婚的财产如何分割如果双方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则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但是,在进行财产分割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

1、男女平等原则。

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

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

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

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财产没分清,是可以判离婚的,办离婚手续时,财产可以协商分割,需要双方就分割的方法和范围达成一致意见,签署财产分割协议,若是协商不成,也可以去法院起诉,由法院使用法律途径分割财产,会遵循男女平等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

婚前财产离婚时赠与给对方可以吗?

一、婚前财产离婚时赠与给对方可以吗?1,父母可以将自已的财产赠与给子女,不需要其他子女的认可(同意)。

2,公民有对自已财产处分的权利,处分财产时也无需第三人同意。

3,赠与合同有如下特点:赠与合同为:无偿合同。

它与遗赠抚养(协议)合同不同,前者无需金钱与义务回报为前提;而后者是遗赠人(赠与人),生前将产赠与给受赠人,受赠人为遗赠人生前做赡养义务,死亡后取得财产的行为。

4,赠与合同为:单务合同。

赠与人以自已的意愿,将财产转移他人,受赠人表示同意,不需履行因赠与而产生的义务。

特别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

推荐阅读

分割 离婚 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