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不分割财产怎么办离婚纠纷,不分割财产的,可向法院起诉。 我国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
离婚纠纷不分割财产怎么办离婚纠纷,不分割财产的,可向法院起诉。
我国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二、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公证有效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公证是有效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但是约定必须是书面形式。
如果是法定的个人财产,可以拿着相关证件去公证处公证。
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需要双方签订书面的财产约定协议书,然后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因此,婚姻存续期间内,双方可以就夫妻财产进行书面约定并到公证机构办理公证。
只要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定,不存在无效情形,并且公证的程序符合法律规定,该公证就是合法有效的。
夫妻关系是法律所规定的共同共有关系之一,也就是说,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对财产共同拥有所有权,是不得要求分割共同财产的,只有在共有的基础丧失即离婚时才能请求分割婚姻存续期间的共有财产。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关系不睦的夫妻却比皆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夫妻一方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规定了特殊情况下的婚内财产分割。
最新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
在实践中,夫妻进行离婚财产分割应当坚持什么原则,我国婚姻法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现在,律图将在下文就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关地法律问题。
一、最新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
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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