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起诉书 2. 尊敬的法院: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4. 此致 5. 原告:XXX 6.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起诉书 ...
我作为原告,向贵院提起诉讼,要求贵院判决被告支付我不用支付的抚养费。
我系被告的前妻,于2018年1月1日与被告结婚。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被告与被告之子女(以下简称“子女”)由被告抚养。
由于我自身原因,我不得不于2019年7月1日离开被告所在地,并不再与被告子女一起生活。
然而,自离开被告子女后,我一直未能与子女取得联系,导致我失去了对子女监护的权利。
现在,我要求被告支付我不用支付的抚养费,以确保我能够继续与子女一起生活,并维护我作为其父母的合法权益。
原告与被告于2018年1月1日结婚,之后原告一直未能与子女取得联系。
由于原告自身原因,原告于2019年7月1日离开被告所在地,并不再与被告子女一起生活。
自离开被告子女后,原告一直未能与子女取得联系,导致原告失去了对子女监护的权利。
“离婚后,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子女应由父母双方共同抚养。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原告要求被告支付不用支付的抚养费,以确保我能够继续与子女一起生活,并维护我作为其父母的合法权益。
敬礼!
注册律师
法律服务时间
开通城市分站
我要找律师
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