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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财产分割怎么分(离婚补偿金如何分割财产 )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3 17:30:52 浏览量:47

离婚补偿金如何分割财产'target='_blank'clas='a-link'>离婚补偿金,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 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 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target='_blank'cla...

离婚补偿金如何分割财产'target='_blank'clas='a-link'>离婚补偿金,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

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

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target='_blank'clas='a-link'>夫妻共同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离婚时房屋如何进行分割对于房屋是否属于共同财产,以及如何进行分割,主要是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来判断和处理: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购买的房屋,并取得房屋产权,因为房屋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内取得,因此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该房屋是婚前财产。

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

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的时候怎么分割: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是婚后财产,还是要把财产的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份来进行分割。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等取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

这是司法实践中比较常见的问题。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未取得产权的房产是不需要办理所有权登记的。

如果取得了产权证,对房产的归属没有直接的影响。

但是如果是夫妻一方支付房款,后面办房产证,那将很难有保障。

目前,在我国各地房地产无论登记种类多还是共同共有,均普遍认为按照市场价格,各按照市场价值相应地分割。

在实践中,有些房屋是属于共同共有的,有些房屋是属于家庭共同共有的,此时房屋分割时,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照顾女方、照顾抚养子女一方等相关原则,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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