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分割如何反诉?(一)诉讼离婚后反诉需由被告向法院提出反诉。 “反诉被告”往是与本诉当事人有着密切联系的特殊身份关系人。 他在提出离婚诉讼后,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 这是因为,离婚案件的法官在做出判决前,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 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
离婚后财产分割如何反诉?(一)诉讼离婚后反诉需由被告向法院提出反诉。
“反诉被告”往是与本诉当事人有着密切联系的特殊身份关系人。
他在提出离婚诉讼后,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
这是因为,离婚案件的法官在做出判决前,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
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5、考虑法官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子女抚养方面,在进行辩论时,主要围绕孩子判归谁对孩子成长更为有利这一个中心原则展开。
比如,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辩论:其一,孩子的年龄。
根据《婚姻法》及其相关规定,2周岁之内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如果孩子在幼儿期,同等条件下,法官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会相对大一些。
其二,从孩子的性别。
如果孩子是女孩子,且年龄将近十岁,因为女方对于指导孩子的青春期更为有经验,故同等条件下,法院判归女方的可能性更大。
其三,从双方的经济条件。
如果父母一方收入较高,可能会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抚养条件,在同等条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将孩子判归收入较高的一方。
其四,从孩子一贯的生长环境,比如,孩子一直由爷奶带着,或者孩子一直住在某套房屋中,上学也在该房屋周边等,这些都是法官考虑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二、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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