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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财产分割有时效期么(离婚后财产分割期多久 )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4 15:53:51 浏览量:30

离婚后财产分割期多久《民法典》规定了夫妻离婚有30天的冷静期。 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但离婚后的三十日内,一方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的,可以在3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再次分割财产。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

离婚后财产分割期多久《民法典》规定了夫妻离婚有30天的冷静期。

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但离婚后的三十日内,一方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的,可以在3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再次分割财产。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二、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是多久1、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关系,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因而其3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债权,就不能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2、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1)义务人虽然履行了权利,但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时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

(2)须经诉讼时效的中断,是继承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继承权诉讼时效期限应当从继承人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这就是说,继承人一旦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就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并且在知道自己权利被侵犯之日起3年内必须行使,否则就将失去法律的保护。

但在出现法定事由时,3年诉讼时效可能被中止、中断或延长。

所谓诉讼时效中止,就是指由于一定事实的发生(如发生战争、大规模自然灾害、遗产管理人尚未确定等),诉讼时效暂停计算,从中止原因消灭之日起,时效期限连同中止前的期限继续计算。

但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须在诉讼时效期限的最后6月内容发生,如在之前发生的不发生诉讼时效的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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