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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财产分割案件需要多久(离婚立案两次怎么分割财产 )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4 23:04:17 浏览量:38

1. 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2. 相关阅读:离婚纠纷法院如何管辖 离婚立案两次怎么分割财产离婚诉讼中,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一方认为有必要分割财产的,可以向法院提交财产清单,并组织调查组在审理过程中,对于离婚诉讼中的财产分割,我国人民法院在对其进行处理时,主要依据是该离婚案件的具体情况。 一、...

离婚立案两次怎么分割财产离婚诉讼中,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一方认为有必要分割财产的,可以向法院提交财产清单,并组织调查组在审理过程中,对于离婚诉讼中的财产分割,我国人民法院在对其进行处理时,主要依据是该离婚案件的具体情况。

一、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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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离婚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特殊情况下可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例如: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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