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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财产分割案件需要多久(离婚财产分割案需要多久 )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5 02:22:21 浏览量: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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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案需要多久

一、离婚财产分割案需要多久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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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失联,离婚的方式有:1、申请宣告失联人下落不明,然后再提起离婚诉讼。

2、直接提起离婚,这时被告不出庭,并不会影响法官是否审理该案件,如果原告可以坚持诉讼,由法院进行公告送达,进而缺席审理。

但是,原告必须准备充分的证据,诉讼请求才能得到法院支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第二、第四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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