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夫妻财产 > 离婚财产分割 > 离婚后财产分割案由(离婚案件开庭财产分割怎么写 )

离婚后财产分割案由(离婚案件开庭财产分割怎么写 )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6 10:43:50 浏览量:28

1. 离婚案件开庭财产分割怎么写 2. 律师解答 3.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案件开庭财产分割怎么写 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一方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以及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况下,应当判决离婚。 ...

离婚案件开庭财产分割怎么写

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一方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以及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况下,应当判决离婚。

如果是婚后有家庭暴力,或者是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况下,应当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特别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

推荐阅读

分割 离婚 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