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能分割几次吗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 如果夫妻一方将婚前的财产赠与另一方,则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且根据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二、夫妻共同财产'target='_blank'clas='a-link'>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targe...
离婚财产能分割几次吗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
如果夫妻一方将婚前的财产赠与另一方,则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且根据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二、夫妻共同财产'target='_blank'clas='a-link'>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target='_blank'clas='a-link'>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target='_blank'clas='a-link'>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target='_blank'clas='a-link'>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target='_blank'clas='a-link'>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target='_blank'clas='a-link'>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target='_blank'clas='a-link'>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夫妻一方擅自赠与财产给第三者是否有效1、首先,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赠与第三者财产,需要先确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按规定,以下情形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陪送的嫁妆就属于父母对双方的赠与。
除非父母在陪送嫁妆时明确表示是赠与女儿一方,陪送的嫁妆就如前所述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共同分割。
3、婚后由父母一方出资为女儿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女儿的名下,视为对自己女儿的赠与,则该陪送的房产为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分割时不参与共同财产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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