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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离婚财产分割(老年夫妻的财产如何分割 )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3 13:07:17 浏览量:32

老年夫妻的财产如何分割 在老年人离婚的时候,是可以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其中就包括房屋的部分。 当然子女对于父母的赡养义务是强制性的,比如说对父母不尽赡养义务,对老人的那部分财产必须要进行分割。 但是在老人离婚的时候,就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 究竟老年人财产是如何分割的呢?接下来,让我们一起跟着律图一起来看吧。 老人遗产怎...

老年夫妻的财产如何分割

在老年人离婚的时候,是可以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其中就包括房屋的部分。

当然子女对于父母的赡养义务是强制性的,比如说对父母不尽赡养义务,对老人的那部分财产必须要进行分割。

但是在老人离婚的时候,就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

究竟老年人财产是如何分割的呢?接下来,让我们一起跟着律图一起来看吧。

老人遗产怎么分割通常会出现三种情况:1、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遗产分配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嘱继承和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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