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四川省成都市户口办低保条件的法律规定 2. 基本保障条件 3. 特殊保障条件 4. 审核和审批程序 5. 申请成都市户口办低保的程序包括: 6. 处罚措施 四川...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成都市户口办低保条件也在不断变化。
为了保护贫困人群的权益,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成都市户口办出台了相关的法律规定,规定了户口办低保的条件和程序。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分析一下四川省成都市户口办低保条件的法律规定。
根据《成都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保障办法》的规定,申请成都市户口办低保的基本保障条件包括:
家庭收入低于一定数额;
家庭人口数量超过一定数量;
家庭成员中有一方是重度残疾人或者单亲家庭;
家庭成员中有一方是烈士的独生子女或者二等乙级以上革命军人;
家庭成员中有一方是长期失业且失业时间超过一定期限;
家庭成员中有一方是低收入家庭;
家庭人口中有一名未成年人或者老年人且其生活无法保障。
根据《成都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保障办法》的规定,申请成都市户口办低保的特殊保障条件包括:
具有成都市户口;
家庭人口数量在2人以下;
家庭收入低于一定数额;
家庭成员中有一方是重度残疾人或者单亲家庭;
家庭成员中有一方是烈士的独生子女或者二等乙级以上革命军人;
家庭成员中有一方是长期失业且失业时间超过一定期限;
家庭成员中有一名未成年人或者老年人且其生活无法保障;
具有特殊职业、特殊技能或者特殊困难;
家庭人口中有一名未成年人或者老年人且其监护人无固定收入或者无力承担其基本生活费用。
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或者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社区或者居民委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合格后,将申请人的信息录入成都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保障信息系统;
户口所在地的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申请人的信息进行审核和审批。
对于违反成都市户口办低保条件的行为,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对申请人进行警告、罚款或者取消申请人的低保资格;
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罚,并追究其责任。
以上就是四川省成都市户口办低保条件的法律规定,通过法律规定,我们可以更好地保障贫困人群的权益,为他们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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