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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的财产分割怎么写申请(办理离婚的财产分割怎么写 )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3 07:32:50 浏览量:33

1. 办理离婚的财产分割怎么写 2.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七条 4. 相关阅读:过错方离婚如何进行赔偿 办理离婚的财产分割怎么写 ...

办理离婚的财产分割怎么写

  1.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应当按照双方协商的方案写。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1.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1.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七条

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相关阅读:过错方离婚如何进行赔偿

过错方离婚,一般不会对财产的分割造成影响,共同财产应该平等分割,但无过错的一方,可以请求过错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

不过如果双方协议离婚的,对财产的分割问题可以进行协商,经协商一致的,过错方在分割财产时,可以少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能够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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