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夫妻财产 > 离婚财产分割 > 夫妻分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分割(夫妻分居期间各方所得的财产离婚时如何处理)

夫妻分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分割(夫妻分居期间各方所得的财产离婚时如何处理)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6 20:08:37 浏览量:37

夫妻分居期间各方所得的财产离婚时如何处理双方已经实际分割了财产,但不存在法律上的区别。 在离婚后,任何一方都可以主张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

夫妻分居期间各方所得的财产离婚时如何处理双方已经实际分割了财产,但不存在法律上的区别。

在离婚后,任何一方都可以主张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离婚财产分配纠纷的诉讼材料有哪些?1、民事起诉书。

2、主要证据材料复印件。

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法定(指定)代理人代为起诉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没有身份证的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四、离婚财产分配纠纷的质证流程有哪些?(一)原告出示证据,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行质证;(二)被告出示证据,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行质证;(三)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

五、离婚财产分割纠纷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1、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5、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6、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既然是第2次离婚,其实财产分割问题跟第1次离婚时的参考依据都是一样的,如果起诉处理,法院收取的受理费无法准确回答,这取决于夫妻共有财产的具体数值。

而且,通过司法途径分割夫妻财产的,要提供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明材料。

起诉离婚需不需要请律师?

我国每天都有大量的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有些是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和平解决,而有些则通过诉讼离婚方式结束婚姻关系。

一般来说,对方不同意离婚的话,当事人就只要走法律程序了。

离婚案件属于民事案件,目前大部分律师事务所都可以代理这种案件。

一、起诉离婚需不需要请律师?起诉离婚,聘请律师不是法院受理的前提条件,当事人完全可以独立参与诉讼过程,诉请准许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判决子女抚养权。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享有诉讼参与权,包括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特别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

推荐阅读

分居 夫妻 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