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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承担抚养费(抚养权不给抚养费吗 )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5 03:01:55 浏览量:35

1. 抚养权不给抚养费吗 2. 抚养权不给抚养费。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4. 相关阅读:变更抚养费是否可以起诉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抚养权不给抚养...

抚养权不给抚养费吗

一、抚养权不给抚养费。

  1. 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给付抚养费的,如果双方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2. 如果双方是在离婚时有子女的,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1.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相关阅读:变更抚养费是否可以起诉

变更抚养费可以起诉,但起诉需要符合起诉条件,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审理案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条

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一方请求中止探望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探望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书面通知其恢复探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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