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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能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变更孩子抚养权有何途径)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3 08:05:57 浏览量:14

变更孩子抚养权有何途径: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如未达成上述协议,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第三十二条变更子女抚养权"target="_blank">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target="_blank">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 其中,...

变更孩子抚养权有何途径: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如未达成上述协议,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第三十二条变更子女抚养权"target="_blank">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target="_blank">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

其中,《民法典"target="_blank">民法典》规定了八周岁的孩子抚养权"target="_blank">抚养权的归属,孩子有对生父母的抚养"target="_blank">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民法典》规定了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target="_blank">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原则,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需要。

那么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首先要考虑的是,子女在父母离婚前的实际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情况。

有的孩子在父母离婚前,生活条件较好,还报了各种学习班,在父母离婚时,就应考虑这些情况,尽可能地保持孩子以前的生活状态。

以避免父母的离异,对孩子造成过多的心理恐慌。

当然,相对的是,父母在离婚时,也不能因此而不顾子女的生活实际需要,无端地抬高抚养费要求,以此作为离婚的条件,也是不适当的。

对于抚养费数额的确定,还要考虑父母的经济收入能力,特别是给付抚养费一方的支付能力。

支付能力较强的,适当多承担一些;支付能力较弱的,适当少承担一些。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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