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民事诉讼法证据规定 2. 证据的种类 3.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4. 证据的收集和保管 5. 在收集和保管证据时,民事诉讼法还规定了以下程序: 6. 证据的鉴定...
民事诉讼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定的基本法律之一,其第185条规定了证据的种类和证据的收集、保管、鉴定等程序。
本文将介绍民事诉讼法证据的规定,包括证据种类、证据的收集和保管、证据的鉴定等内容。
证人证言: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某一事件或问题所作的陈述,可以是口头证言或书面证言。
被害人陈述:被害人陈述是指被害人就某一事件或问题所作的陈述,可以是口头证言或书面证言。
证人证言和被害人陈述:这两个证据种类可以相互补充,共同证明案件的事实。
物证:物证是指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客观存在的物品,如DNA、指纹、物证等。
书证: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片等形式存在的书证,如病历、处方、化验单等。
电子数据:电子数据是指以电子形式存在的数据,如电子邮件、电子表格、文件等。
收集证据:证据收集是指通过各种途径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保管证据:证据保管是指将收集到的证据妥善保管,防止失去或损坏。
鉴定证据:证据鉴定是指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检验、鉴定,以确定其真实性和可靠性。
出示证据:证据出示是指将收集到的证据向法庭出示,供法庭审判使用。
在民事诉讼法中,证据鉴定是指对证据进行检验、鉴定,以确定其真实性和可靠性。
证据鉴定的程序如下:
申请鉴定:当事人可以向鉴定机构申请鉴定。
准备鉴定材料:鉴定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准备鉴定材料。
组织鉴定:鉴定机构应当指定鉴定人,并对鉴定材料进行鉴定。
出示鉴定结论:鉴定人应当出示鉴定结论,并说明鉴定的理由。
确认结论:法庭应当对鉴定结论进行确认,并决定是否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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