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后探视权怎么规定的情况下,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的探视权,而是享有对子女的一项权利,履行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义务。 探视权的相关法律规定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探视权中止只是暂时停止探视的事由,并不影响对方的探视权。 双方如果决定离婚的,必须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在离婚后探视权怎么规定的情况下,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的探视权,而是享有对子女的一项权利,履行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义务。
探视权的相关法律规定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探视权中止只是暂时停止探视的事由,并不影响对方的探视权。
双方如果决定离婚的,必须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如果另一方行使探望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十周岁以上的儿童明确不愿被探望的,则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以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保护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的请求。
对于中止的事由,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事实存在,可中止其探望权,待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情形消失后,可通知双方恢复探望权。
探望权的中止不是对探望权的实体进行处分,而是暂时停止其行使探望的权利,所以称为“中止”而不是“终止”。
4、探望权的恢复,是指中止的情形消失后,由人民法院通知双方,继续恢复执行生效的离婚判决的行为。
5、探望的方式。
目前子女探望权实现的方式中,一种是时间短、比较灵活的探望性探视;一种是逗留式的,一般时间较长,时间和地点都可以由父母约定或法院判决来规定。
6、探望的时间。
探望的方式和探望的时间离婚双方可以约定,协商约定不成的,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般以天、月来计算,在于短时间内可以见几次等。
探望权在性质上属于离婚父母一方对未直接抚养的孩子的一种权利和义务,直接源于父母对子女的亲权;因此,当事人不能在调解协议中自愿放弃对未直接抚养的孩子的探望权,对于自愿放弃探望权的调解协议,因违反法律,法院应不予确认。
注册律师
法律服务时间
开通城市分站
我要找律师
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