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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对离婚后孩子探视有何规定(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怎么规定的_)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3 13:00:19 浏览量:29

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怎么规定的夫妻离婚时,探望权的行使是享有探望权的主体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离婚判决或双方生效协议的实质性内容。 这种权利是父母基于亲子关系而享有亲权的一种体现。 只要当事人在离婚或变更抚养关系时不放弃,探望权就与直接抚养权同时成立。 这种权利不需要确定,是自然享有的,所需要主张只是探望方式、时间等。 由于探望权的行使,涉及到...

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怎么规定的夫妻离婚时,探望权的行使是享有探望权的主体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离婚判决或双方生效协议的实质性内容。

这种权利是父母基于亲子关系而享有亲权的一种体现。

只要当事人在离婚或变更抚养关系时不放弃,探望权就与直接抚养权同时成立。

这种权利不需要确定,是自然享有的,所需要主张只是探望方式、时间等。

由于探望权的行使,涉及到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及子女的利益。

修订后的《民法典》规定:“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民法典》在确定探望权的行使问题上,确立了当事人协议与法院判决两种方式,并且确立了“当事人协议优先”的原则。

根据“协议优先”的原则,探望权的行使首先由当事人协议。

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探望的时间、地点、方式等问题。

协议可在法庭外进行,也可在人民法院调解过程中进行,协议的内容应记载在离婚调解书上。

之所以由当事人协议,是因为当事人双方对自己和子女生活实际状况有更加深刻的了解,使达成的协议不致脱离实际情况,同时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协议也容易执行。

三、离婚后不给抚养费怎么办律师在线提醒,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以上就是律师在线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夫妻离婚抚养费数额是多少的相关知识,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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