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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诉讼时效主张是什么意思(劳动争议诉讼时效主张是什么)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8-06 15:45:00 浏览量:17

1. 劳动争议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 2.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中断 3.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延长 4. 劳动争议诉讼时效主张 劳动争议诉讼时效主张是什么?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竞争的加剧,劳动争议案件数量不断增加。 ...

劳动争议诉讼时效主张是什么?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竞争的加剧,劳动争议案件数量不断增加。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有些用人单位可能会忽视诉讼时效,导致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本文将介绍劳动争议诉讼时效的主张,帮助企业和劳动者明确法律规定,及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劳动争议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8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当事人对仲裁时效期间的计算有争议的,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享有申请仲裁的权利。

当事人未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中止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开始计算。

二、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中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9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的计算不受当事人约定的限制,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中止。

因撤销、时效中止、中断导致仲裁时效延长的,仲裁时效期间中止。

从延长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三、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延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72条的规定,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因不可抗力不能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中止。

但是,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的,仲裁时效重新计算。

因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违法行使仲裁管辖权,导致案件无法进行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中止。

但是,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的,仲裁时效重新计算。

四、劳动争议诉讼时效主张

  1. 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15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 劳动者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15日内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3.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在仲裁申请提交之日起15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相关证据和材料。

  4.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在仲裁申请提交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答辩状。

  5.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共同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书和其他证据材料。

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期间没有提出书面申请或者提交证据材料的,视为当事人放弃主张权利。

由此导致的劳动争议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劳动者可以在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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