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劳动诉讼时效的计算方式 2. 劳动诉讼时效的中断与延长 3. 劳动诉讼时效的特别注意事项 劳动诉讼时效是指雇主和员工之间因劳动纠纷提起的诉讼,在法律上规定的最短时间,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提起诉讼,则丧失胜诉权。 本文将介绍劳动诉讼时效的计算方式。 ...
劳动诉讼时效是指雇主和员工之间因劳动纠纷提起的诉讼,在法律上规定的最短时间,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提起诉讼,则丧失胜诉权。
本文将介绍劳动诉讼时效的计算方式。
劳动纠纷的时效为一年。
劳动纠纷的时效起算时间为当事人一方向对方提出书面请求或者口头请求的截止时间。
当事人未书面请求或者口头请求未达成协议的,劳动纠纷的时效中止。
中止时间为当事人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六个月。
通知时间为中止中止的六个月之后。
中断时间为当事人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
劳动纠纷的时效可以中断,也可以延长。
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
中止时间为当事人无法行使请求权的六个月。
中断时间为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
中断时间为当事人申请仲裁、提起诉讼或者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调解之日起一年内。
劳动纠纷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但法律规定延长、中断或者中止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
劳动纠纷的时效期间的最后一天为节假日或者休息日的,时效期间顺延至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后的第一天。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劳动纠纷时效期间,由当事人双方共同书面申请,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延长劳动纠纷时效期间一年。
当事人未书面申请或者口头请求未达成协议,或者因特殊情况无法延长劳动纠纷时效期间,在劳动纠纷时效期间的最后一天起算一年内,当事人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起诉。
劳动诉讼时效的计算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原则,只有计算正确,才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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