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房屋产权共有人不同意转让怎么办民法典规定,房屋产权共有人不同意转让怎么办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共有房产,共有人同意转让的,可以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设立他物权】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第...
民法典规定房屋产权共有人不同意转让怎么办民法典规定,房屋产权共有人不同意转让怎么办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共有房产,共有人同意转让的,可以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设立他物权】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第三百二十三条 【用益物权的定义】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财产损失计算标准】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二、不当得利的返还规则
所谓现存利益不限于原物的固有形态,如形态改变,其财产价值仍然存在或者可以代偿,仍然属于现存利益。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不当得利制度不以补偿受害人损失为目的,只以受益人返还其所取得的不当利益为目的。
对于善意的受益人给予一定的保护,故缩小返还范围,存在多少利益,返还多少利益,利益不复存在,就不再返还。
2、受益人为恶意,即在取得利益时明知没有合法依据,其返还利益的范围应是受益人取得利益时的数额,即使该利益在返还时已经减少甚至不存在,其返还义务也不。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受益人明知其取得的利益没有合法依据,却仍然置受害人的合法利益不顾,法律对此没有加以特别保护的必要,因此应让他负返还全部利益的义务。
3、受益人在取得利益时为善意,后为恶意,其返还范围应以恶意开始时存在的利益为准。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而使他人受损失的事实。
而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而使他人受损失的事实。
所以取得不当得利造成他人损失的事实,受损人无需返还该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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