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企房屋租赁合同 2. 合同内容 3.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签订: 4. 出租房屋 5. 租赁期限 6. 租金和押金 7. 租赁期间的水、电、气、暖等费用...
出租人:(国企名称)
租赁合同人:(国企名称)
出租房屋位于(地址)。
出租房屋面积(平方米)。
出租房屋用途:(如商业、办公、住宿等)。
出租人对出租房屋的维护、保养和管理承担全部责任。
租赁期限自(起始日期)起,至(结束日期)止。
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将出租房屋转借、出租、出售、赠与或改变其用途。
租赁期限内,出租人应根据国家有关房屋租赁法规的规定,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对出租房屋进行管理和维护,确保出租房屋的安全和卫生。
租金由出租人按月收取,租金标准如下:(租金金额)。
出租人应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向租赁合同人支付全部租金。
出租人应在租赁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租赁合同人,并说明是否继续租赁该房屋。
出租人若继续租赁该房屋,应提前一个月向租赁合同人支付续租租金。
押金由出租人按月收取,押金金额不少于(押金金额)。
出租人应在租赁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将押金退还给租赁合同人。
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应承担出租房屋的水、电、气、暖等费用。
费用标准如下:(费用金额)。
出租人应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向租赁合同人支付全部水、电、气、暖等费用。
出租人若未能按时履行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或租金支付义务,应向租赁合同人支付(违约金金额)。
租赁合同人若未能按时退还出租房屋的押金,应向出租人支付(押金金额)的违约金。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出租人和租赁合同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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