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家庭暴力 > > 离婚冷静期适用家庭暴力么

离婚冷静期不适用家庭暴力,因为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的状态下,如果有家庭暴力的情况存在的话应该起诉到人民法院,走诉讼离婚的程序,由法院来判决离婚,因此在实际生活中要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来选择对应的离婚方式。


  一、离婚冷静期适用家庭暴力么

  不适用。家暴的情况下可以起诉到法院判决处理,有关离婚冷静期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家暴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1、在丈夫实施家庭暴力时,应及时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庇护所及所在单位、组织进行制止、劝阻、调解,相应机构制作的书面材料可以作为证据提交。

  2、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部分证据是认定当事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重要证据。出警记录能够证明报案的方式、案由、出警时间、处理结果等内容。

  3、证人证言。家庭暴力的发生,除双方当事人外,其子女和邻居出具的证言也是认定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有力证据。

  4、视听资料。视听资料属于间接证据的一种,其不能单独或者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除了需要法院审查核实外,还需要同其他的证据相互印证,才能组成一个证据链被认可。

  5、书面证据。加害人在诉讼前出于愧疚、维持婚姻关系等原因向受害方出具的《悔过书》、《保证书》等可以作为书面证据直接向法院提交。

  因此如果有家暴的情况下那么就应该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由法院依法判决,离婚冷静期只是争对于协议离婚的双方来讲的,也就是说在对方都同意离婚的基础之上只要过了30天的冷静期,那么就可以顺利的办理离婚手续,否则的话是无法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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