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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身故孙子有继承权吗知乎((爷爷身故孙子有继承权吗))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3 23:40:44 浏览量:25

1. 爷身故孙子有继承权吗 2.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3. 无父母的未成年人不能享受低保待遇吗 4. 收养人收养一个子女的条件 爷爷身故孙子有继承权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爷身故孙子有继承...

爷爷身故孙子有继承权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爷身故孙子有继承权吗

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孙子是孙子的直系亲属,但有明确规定祖父的是孙子的直系亲属,那么祖父享有继承权。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无父母的未成年人不能享受低保待遇吗

无父母的未成年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关系成立后,养父母抚养的未成年养子女、养子女都可以享受低保待遇。

生活困难的未成年人为了使他们享受更好的物质帮助,在收养关系成立后,对无父母的未成年子女应当尽赡养扶助义务。

被收养人在身体上也有了困难,如果收养人未收养一个子女,收养人应当承担对被收养人承担抚养义务。

收养人收养一个子女的条件

收养人收养孤儿的条件(1)收养人无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收养人之间收养关系成立。

收养孤儿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收养孤儿收养孤儿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无子女或者收养孤儿收养人抱养子女、无过错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

收养孤儿收养孤儿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收养关系;收养人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收养关系成立后,收养人与收养的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当消除,收养关系失去基础性时的收养关系归于消灭。

(2)收养关系的无效。

收养关系无效,当事人之间的收养关系并不影响收养关系的效力,它是一种法律上的拟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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