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确权后的土地还有继承权吗 2. 哪些情况下宅基地不予批准? 3. 农村民在原宅基地上再建房,应重新安排宅基地。 4. 农村宅基地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确权后的土地还有继承权吗 (一)在农村,如果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在...
(一)在农村,如果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在村集体组织内部,那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继承的;如果是城镇居民,即在农村宅基地上面居住生活满五年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继承。
(二)农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三)农村民建房,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四)农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五)禁止向城镇居民出售、出租或以其他形式转让。
不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
不符合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条件的;
农村居民户无宅基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和村庄规划的;
一户宅基地被征地农民擅自占用农用地建房,且未办理批改手续的;
县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宅基地,除了要具备上述条件外,申请人还需要提供宅基地使用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
申请宅基地的条件是:
必须是经依法批准的农村民;
农村民建设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
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使用荒地、荒滩涂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内基础设施的建设、村内各类规划的建成投人,不得在村内搞建设;
必须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内各类规划的建成投人,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
已经依法办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内各类规划的建成投人,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变更土地用途,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破坏土地资源的配置;
农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严禁非农业建设用地使用,不得批准、占用农用地、未按照批准用途使用土地。
农村民在小学、中学、大学、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集资建房,其条件不满足需要的,不得批准、使用。
禁止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不得批准、占用农用地、未按照批准用途使用土地。
如需改变房屋用途,须重新申请宅基地。
(1)年满20周岁;
(2)因结婚满2年且未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3)因子女出嫁或其他特殊原因(如母再婚、外祖父母再婚等情况);
(4)原有宅基地被征收的;
(5)原有宅基地被拆迁房屋灭失或拆除的;
(6)原有宅基地被依法征用土地上的房屋或者其他财产权转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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