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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公证很难办((房产继承公证不好怎么办))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3 23:50:19 浏览量:12

房产继承公证不好怎么办,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遗产继承公证处受理的申请后,按照管辖范围,到证据所在地办理立案手续。 证据有下列七种:(一)证明被继承人的身份材料。 (二)证明遗产的证据。 如房屋产权证书、银行存折等。 (三)证明被继承人与继承人之间存在血缘关系的证据。 如: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

房产继承公证不好怎么办,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遗产继承公证处受理的申请后,按照管辖范围,到证据所在地办理立案手续。

证据有下列七种:(一)证明被继承人的身份材料。

(二)证明遗产的证据。

如房屋产权证书、银行存折等。

(三)证明被继承人与继承人之间存在血缘关系的证据。

如: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四)证明合法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包括:身份证、户口簿。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五)证明被继承人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证明等。

(六)证明被继承人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七)证明有经济困难的,除提交上述证明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村委会、居委会或其指定的机构出具的有关经济困难的证明。

四、证明变更抚养关系协议经济困难的,除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村委会、居委会或其指定的机构出具的有关经济困难的证明外,还应当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村委会、居委会或其指定的机构出具的有关经济困难的证明。

五、证明变更养子女抚养关系的,应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的证明;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六、证明双方关系的证据1、双方身份证、户口簿;2、结婚证;3、双方教育机构或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4、养子女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5、收养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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