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继承难办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房子继承无法办理房产证,因为房产涉及到价值巨大,一般很难判定,房产登记在他人名下,是不合法的行为。 按照规定,房子是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婚后经过公证取得的房产,如果你继续居住使用,就属于“个人财产”。 如果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取得房产证,应当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
房子继承难办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房子继承无法办理房产证,因为房产涉及到价值巨大,一般很难判定,房产登记在他人名下,是不合法的行为。
按照规定,房子是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婚后经过公证取得的房产,如果你继续居住使用,就属于“个人财产”。
如果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取得房产证,应当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离婚财产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民法典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是人民法院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基本原则,在离婚财产分割时适用婚姻法等法律法规。
在财产分割时适用婚姻法有关夫妻财产分割的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单独所获得的财产,归一方所有,但已登记结婚的一方单独所获得的财产,及与婚后配偶共同财产未分割的部分,都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对于因重大误解而作出的离婚判决,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可见,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主体只能是无过错方,即离婚的过错方也可以是有过错方,而且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只能在离婚时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对离婚本身并无过错方具有法定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如果离婚时已经明确对方存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法定过错行为,当事人可以要求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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