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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吞遗产的构成要件(侵吞遗产可否取消继承权_)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3 22:43:01 浏览量:29

侵吞遗产可否取消继承权一旦被继承人发现,将会严重损害被继承人的利益。 因为一旦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或者导致其他继承人丧失了继承权,那侵吞遗产就会导致遗嘱无效,在这样的情况下,遗嘱无效,甚至遗嘱也会丧失继承权。 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

侵吞遗产可否取消继承权一旦被继承人发现,将会严重损害被继承人的利益。

因为一旦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或者导致其他继承人丧失了继承权,那侵吞遗产就会导致遗嘱无效,在这样的情况下,遗嘱无效,甚至遗嘱也会丧失继承权。

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上述各项的具体理解,对应解释如下: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2.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

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不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均可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又表示宽恕,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3.继承人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

确认继承人丧失继承权,非经人民法院审理确认,任何单位及个人均无权作出。

即便是继承人有违反《民法典》第125条所规定之违法行为,并且继承人亦承认该违法行为的存在,其继承权也不会自动丧失,一定需要经过司法程序确认。

如果父母对去世子女的遗产继承权丧失的话,那么就不能再继承子女的遗产了。

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知道在上述四种情况下,父母是会丧失对过世子女遗产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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