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民法典》对于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定 2.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3. 法定继承的顺序是什么 4. 法定继承顺序 侵吞遗产可否取消继承权,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我国继承法对此没有明确规定。...
侵吞遗产可否取消继承权,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我国继承法对此没有明确规定。
《继承法》第20条第2款规定,“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办法处理。”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办法处理。”
这就是说,如果继承人一方因一定的行为或条件取得遗产,但不愿意对遗产进行处分,或者遗产分割后其无权处分,而故意不处分,这种处分行为就是非法行为。
对于这种情况,在处理时应注意区分两种情形,一是如果继承人是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
二是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劳动能力的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
如果继承人符合上述两种情况的,也可以不均分,这要看继承人的情况,如果继承人继承的遗产是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那么他就可以分得更多,而不是被继承人所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定继承的顺序,是指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次序。
被继承人死亡后,并非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可以同时继承遗产,而是要按照法律所规定的先后顺序来继承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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