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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继承自己的衣钵怎么办理((律师继承自己的衣钵怎么办))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4 04:29:01 浏览量:18

1. 代位继承的产生,主要有两种原因: 2. 适用代位继承的条件有哪些 3. 代位继承的法律特征 4. 非法同居财产分割处理 律师继承自己的衣钵怎么办? 当事人死亡后,其父母可以继承其父母的遗产,但继承人可以继承其财产。 ...

律师继承自己的衣钵怎么办?

当事人死亡后,其父母可以继承其父母的遗产,但继承人可以继承其财产。

代位继承的产生,主要有两种原因:

(1)代位继承以被代位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为前提条件。

法律规定的代位继承制度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

(2)代位继承是在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的晚辈直系血亲之间,但亦不排除此外的长辈直系血亲关系,孙子女、外孙子女只要有代位继承权即可,而不能附加适用。

由此可见,代位继承是以被代位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为前提的。

二、适用代位继承的条件有哪些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代位继承。

如果遗嘱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子女,那么遗嘱继承人依遗嘱取得遗产,不适用代位继承。

三、代位继承的法律特征

  1. 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才能适用代位继承。

  1. 被代位继承人须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

  2. 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3. 被代位继承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

  4. 代位继承的发生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子女。

  5. 代位继承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亲属。

  6. 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于被代位继承人是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因此,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亲属不能代替被代位继承人继承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二、非法同居财产分割处理

  1.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1. 同居期间财产分割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1)工资、奖金;(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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